早上大嫂就出門了,留下我一個人在家裡繼續睡,一個人沒有行程,懶懶不想要出門。自己對於這個城市完全沒有概念,在家先看大嫂的SF旅遊書來認識一下這個城市!打個電話給小姑姑說週末去拜訪,她也叫我不要宅在家裡,可以出去逛逛,Fisherman Wharf、Pier 39之類的。我隨口說了好。

一直到中午把昨天的剩菜吃完之後才出門。憑著自己對於地圖的印象一直往北,我的目的只是想要去海邊看看,沒有想到沿著 Powell 一直往北走就會到了今天小姑跟我提到的Fisherman Wharf,中文翻譯成漁人碼頭。我有點懷疑淡水的漁人碼頭是抄襲別人的名字。~____~


從大嫂家沿著 Powell 走到漁人碼頭花了大概四十分鐘的時間,到了海邊,最吸引我的目光的是一個島,看那個島的樣子很像電影The Rock裡面的惡魔島,但是英文是寫成 Alcatraz 。並不是 The devil island 或是 Island of demon。後來才發現再往北邊一點還有一個島叫做 Angel Island,所以又是中文亂翻譯把 Alcatraz 翻譯成惡魔島。
天使島旁邊就一定要有惡魔島嗎?~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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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惡魔島我還蠻興奮的,原本想要上去參觀的,可是旅遊書上說這個tour很熱門,要一個星期排才有可能排得到。但是這是電影 The rock 的場景欸!都來了SF不去看一下我一直覺得很可惜。不過一直都很忙,一個人也很懶得去排tour。後來經過了景儀的堂姐確認說這個島上很無聊,我才釋然。

到了漁人碼頭,大概花了半個小時看著 Alcatraz 整理自己的思緒。內心是很不想要待在這裡的,但是因為大嫂懷孕了而她的貨櫃即將要到SF ,娘要我留下來幫她搬家,雖然想要回 Madison 的念頭很強烈,但是還是覺得我應該要留下來幫忙,直到她安頓下來。還不習慣身邊沒有人的感覺,也沒有什麼心情玩。就這樣子懶洋洋的曬太陽。

順便亂走就走到了 Pier 39,我看到遊旅書上說可以在這裡聽海獅唱歌。旅遊書用「唱歌」來形容這個地方,我覺得是鬼吼來形容比較貼切,不知道為什麼這裡的甲板上開始趴著幾百隻曬太陽的海獅,大部份的海獅都在睡覺,有些會跳下水,有些會爬上甲板,原本睡得好好的海獅若被移動中的海獅給吵醒,就會大叫。其實海獅的聲音還頗難聽的。就算看得一堆海獅睡覺很無聊,但是還是吸引了絕大多數的觀光客在這裡佇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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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r 39 本身就是一個很好逛街的地方,吃的、玩的、紀念品,在這裡都有。自己還是覺得一個人逛很無聊,東看看西看看,也不會想要買什麼東西。逛了一圈之後,往西走。Fisherman Wharf 是沿海碼頭的總稱,這裡有名的是吃螃蟹,因為又是一個人,我本來就不會吃海鮮,所以我也沒有品嚐到。也因為遊客多,所以這裡的店都是賣觀光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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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旅遊書到處走,走到了罐頭工廠,聽說裡面的冰淇淋很不錯,覺得總算有讓我有意願消費的東西了!但是看到價格又覺得太貴了。所以只好繼續往巧克力工廠走。在Fisherman Wharf 附近有一個巧克力工廠,Ghirardelli,Ferren 把這個念成吉拉得利,十分難念的名字,不過聽說這是SF的招牌,除了Levis'之外就是這個牌子最有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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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工廠我沒有進去,我只有在外面的賣巧克力的店看了一下。店員會拆開幾個給進去的顧客試吃,我順便幫大嫂拿了幾個,也買了一包當作自己的零嘴。除了巧克力工廠在賣巧克力之外,在Fisherman Wharf的街上也有很多賣巧克力的店,看起來很好吃,所以我也花了三元多買了Milk Chocolate with Almond。拿回去給大嫂的時候,她還是喜歡我買的Almond口味的巧克力磚。

經過了一家旅遊書上說的小酒吧,聽說這裡的愛爾蘭咖啡很有名,所以進去嚐嚐。招待我的wiatress是一個阿姨,點了一杯愛爾蘭咖啡,看完我的ID確定我超過21歲之後,給我了一杯。看起來就是咖啡加上酒,咖啡是熱的,酒是涼的,混在一起還是有很重的酒味。跟她東扯西扯,就這樣子坐了半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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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身的時候發覺有一點上臉了。自己的酒力果然很差。

回去的路上,拿了麥當勞的dollar Meal吃。

由於對於舊金山的公車還不太熟,知道花1.5元可以坐兩個小時的公車;既然我都要回去了,公車只坐一趟覺得很不划算,所以還是打算用走的回去。慢慢走,天色都暗了我都還在爬山。@@"

一個人過完了一天,真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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