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美國,發現相較於台灣,使用Mac電腦的人很多,估計有兩成的人是使用Mac,有許多還是很純正的Mac fan。我就不是那麼純正的Mac fan,畢竟自己第一次使用,也不覺得Mac的東西全然都是優點。真正的Mac fan是連iphone都買了下去,目前我只有遇到兩位。

這次暑假修課韓國同學就是其中一個。用Macbook,iphone。我看到iphone的時候覺得很好奇,所以就跟她借來玩玩,然後就愛不釋手。

對我來說,最有趣的是觸碰界面,當然又不是沒有用過,買捷運的票的時候就是觸碰螢幕了。但在一個小小的手機裡面,可以拉來拉去很有趣欸,很直覺的,想要照片大一點,就兩隻手指放在螢幕中間,然後往外拉,照片就變大了!!!

然後又可以上網,照相出來的畫質也很好。問同學這隻多少錢的時候,她說:要買就要買新的喔!新的最近要出了。我好奇的上網查了一下,原來iphone 3G比原本的iphone便宜了一半!!!(199美金)多了很多功能,尤其是在美國一定需要的GPS。

看著看著就覺得很心動。

很多東西沒有親自玩過不知道那個東西好玩在那裡,我也是玩過同學的iphone之後,才覺得這個手機真是太有趣了。

不過話說回來,手機可以講就好了,買iphone有點像是買一種style,跟我那位同學一樣,習慣地早上來帶著一杯咖啡,一杯切好的水果。特意打扮的服裝,雙肩包包是不可能出現在她的身上。

style,就是一種感覺而已。

我既沒有iphone的style,也不需要買iphone來襯托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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