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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美國之後,才知道Minneapolis這是一個大城市,之前在台灣沒有聽過,想要把它翻譯成中文都不知道怎麼翻,明尼阿波里斯?根據Wikipedia上面顯示,這個地區大約有三百多萬人,換言之,這是一個比台北市還要大的城市。位於Minnesota州,算是Minnesota的第一大城,跟隔壁的St. Paul合稱 Twin City。

這次會跑到Minneapolis的主要目的是去看Lily Allen的演唱會。這是大陸同學找我一起去的活動。八個人、四男四女兩台車,一路開往北,路程約270mile,四個半小時。星期五出發,星期天回來。

這次的行程一點也不像是觀光,反而是購物夜店團。第一天的晚上抵達,先去了St. Paul的小四川,這是一間遠近馳名的中國餐廳。小四川的菜的確很好吃,我在美國中西部似乎沒有吃過這麼道地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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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小四川之後,再前往全世界最大的Mall: Mall of America。這個Mall裡面有著一個室內的兒童樂團,到處都是過山車(雲霄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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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入住了飯店,一間房間40元,四個人分,平均一個人十元。下次我也要用 priceline去bit房間,真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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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行李之後,我們前往了城內很有名的pub,Envy。到了First Ave.,才發現這條路上全部都是酒吧以及pub,酒吧有些會要求進去的人的穿著,就像我們因為大家都穿著球鞋就被擋在Envy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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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的行人看我們被擋在Envy外,然後跟我們說這附近的酒吧都很不錯,推薦了drink給我們。所以我們就走到了drink裡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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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間氣氛很好的club,大家都盡情的跳舞,就在大家喝完酒之後,就開始下場跳舞。我們這行人有不少正妹,自然就有人搭訕一起跳舞。帥哥江曉也是被美國女生看上的一位,大家一起玩到很瘋狂。一直到一點多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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