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議題被討論了許久。在之前投票的時候,我也很常看信心希望聯盟的臉書,也想要搞清楚雙方的訴求是什麼。我其實想要說的很多,但是思緒有點混亂,所以寫篇網誌來記錄我自己的想法。

我個人是贊成同性婚姻的,我覺得若兩個相愛的人,但是在法律上一點關係也沒有,實在很弱勢,無論是未來財產的繼承,或是手術同意書的簽名等等(怎麼都是生病以及死掉的事情?),總是會有一些阻礙。我也很愛我的老婆,所以我懂這種感覺,所以我贊成同性婚姻,但是這個婚姻也僅止於上法律的關係,並不是我內心真正想像中的婚姻家庭。

我個人的觀念還是老古板一點,覺得真正的家庭的組成,是需要有小孩的。但是一個小孩的誕生,還是要一男一女,也只有一男一女才能夠生產出一個小孩,這是生理上的不同,並不是異性戀有什麼特權,也不是對同性戀有歧視。


最近生了小孩,才發現爸爸這個角色很重要。媽媽比較像是生活必需品,爸爸比較像是引導者,在很小的時候無法引導只能建立關係,長大之後就是需要爸爸的引導。我覺得小孩天生就是需要爸爸跟媽媽(或許也需要更多人啦!伯伯叔叔阿姨姑姑舅舅等等),在小的時候最重要的兩個人就是爸爸媽媽。也許有人會說:兩個爸爸或是兩個媽媽所提供的愛及關心不會比一個爸爸跟一個媽媽少,但是我總覺得兩個角色是不同的,爸爸無法提供奶水,媽媽無法像男性如此威嚴教誡。無論那一個同性家庭都無法取代正常家庭的角色。

或許可以兩男的同性家庭與兩女的同性家庭合力扶養一個小孩,雖然四個人幫手多了,但是四個人需要協調的地方也就多了,要百歲醫生方還是親密育兒法?要穿什麼尿布?生病的時候要怎麼處置?這些問題會比一般一男一女的家庭更複雜。這麼複雜的養一個小孩,是不是對小孩好呢?我也不知道。

很多人會說:現在虐童、性侵小孩都是異性戀的父母做的,異性戀父母不一定做得比同性戀雙親好。我覺得這只是特殊案例,當同性戀雙親比例一高,一定也會有傷害小孩的事情,這件事情其實跟同性戀異性戀沒有什麼關係,而是能不能愛小孩有關係。

我後來想了想,覺得我堅持一男一女養小孩的這個想法太牽強,許多單親家庭養出來的小孩也不見得人格多不正常。(但我相信內心是少一塊的),我或許不了解開放婚姻平權的影響是什麼?是讓這個世界更混亂?還是讓這個社會更開放自由?或許因為我不了解,所以我害怕接受同性婚姻這件事情。我們處在這個社會,如同業力一般無法阻擋,只能抓住自己內心的準則,才不會迷失了方向。

我尊重每一個人之間的情感,我也希望這個社會上多的是包容體諒,而不是漫罵口水戰。


我不喜歡教育部把這種教材當成正式的教材

https://taiwanfamily.com/97392

對我來說,要讓小孩知道可以包容跟自己不同的同性戀(或是跟自己不同的智障、自閉症),而不是讓小孩知道自己可以是變成同性戀也可以是異性戀。


https://taiwanfamily.com/99967 

另外,對於性解放我也不太喜歡。性明明就是隱私且不應該太放縱的事情,但是同性遊行都會提到性解放。我覺得這兩件事情應該是分開來說的。同性戀不一定就性很開放,異性戀也沒有性不開放,這並非必然的。但是我一直不懂為什麼同性遊行都會用性解放當主題在遊行,這也是許多反對多元成家所攻擊的點,同時這也是我最不喜歡的點。

我身邊有一些朋友是同性戀,國中同學有,高中同學也有,一直到出社會也都會遇過,這些人喜歡的對象跟我們不同,我十分能理解。我的這些言論可能會讓他們受傷,但是我真心覺得反對多元成家的人應該發出一些聲音,媒體只選聳動的新聞播報,維護家庭價值的想法一直都沒有辦法被傳達。我又很孬不敢寫在fb上,所以只好寫在一個公開但是沒有人被迫看到的地方。


最近一直在想這件事情,當我不認同一件事物的時候,無論再怎樣說服的言論在我眼中似乎都覺得可笑,而同志婚姻領養小孩這件事情至今還沒有讓我十分的認同,但是我還在慢慢的理解,是不是這是可行的方式?就我而言,其實我只是不希望婚姻家庭的概念被打破,所以不希望同志婚姻,並不是我不祝福他們的感情;若要牽扯到婚姻的意義,我其實也不太了解但是只能說這不是像男女朋友這麼容易被打破的關係。究竟我倒底不認同什麼,我自己也說不出來。


最近的風向變成了修專法就是歧視,修民法才不是歧視,我並不是法律人,不知道那一個花的工夫比較大?但是這代表著整個社會已經接受了同性戀存在的事實,也接受了同性戀要結婚爭取權力的事實,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好的方向。但是要找到一個大多數人都可以接受的方式去保障同性戀者的權益,或許可以朝修專法上去執行。

有些人說,都是修法,為什麼不一次到位呢?修兩次法很花時間。我的想法是,無論修什麼法,只要達到一樣效果,不就是勝利了嗎?隨著時間演進,讓大家更了解同性婚姻是無害的,自然而然就會把這個議題擺在民法之中。現在這個社會氛圍就是兩方對立,互相說對方無腦,我個人不覺得這樣子的氛圍對同性戀者是勝利,強行通過只會讓更多的支持一夫一妻的團體更容易覺得多元成家即將無限上綱。

最近似乎慢慢接受同志家庭領養小孩或是生小孩這件事情,相對於在育幼院的小孩,被同志或是單親領養肯定會好一些吧?這麼想就覺得同志領養小孩沒有什麼不好。

台灣似乎還沒有這麼前端地可以走在潮流的這麼前面,如此的對立只是讓部份的人更討厭同志養小孩這件事情。

並不是合法之後就不會有異樣眼光,要如何大家合解才是重要的事情


另外我還想要表達的是,不贊成同性之間的婚姻是不是等於歧視?我最討厭就是明明沒有這個意思卻被一堆人誤解為這個意思。這就是無限上綱。我真正害怕的不是同性戀結婚養小孩,我真正害怕的是這種風氣無限上綱;例如:同性婚姻通過了,是不是接著下一個階段多元成家?是不是通姦沒有法律的制裁?很多人說這是滑坡,我並不覺得這叫滑坡,當不喜歡同性戀結婚的人都可以被說無腦、歧視同性戀,我就真的覺得未來多男多女的家庭真的有可能會出現了。

穩定的家庭對小孩是好的,最怕的是小孩生了之後不照顧。我十分認同小孩無論在那一種家庭長大(同性、異性、單親、隔代),都會比育幼院來得強。小孩的素養即是未來的寫照,若小孩生長在一個多男多女的家庭,每一個人都愛他很好,若每一個人都不覺得這是他的責任呢?他會如何長大?

Anyway,最近又有點有感而發的是:其實這個議題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不值弄成家庭革命,小孩覺得爸媽無腦,爸媽覺得小孩無理,何苦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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