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4年這段時間,因為工作不順的關係,我開始我的健身之途,從騎單車開始,然後開始跑步,然後試著跑九公里、半馬、超半馬、鐵人三項、全馬。其實分析我背後的動機,也就只有一個:追逐自我實現的成就感。這段時間我跑了17場半馬、唯一場全馬、兩次鐵人三項,還有許多不到10公里的路跑賽

相關的網誌我都放在這個分類之中:http://andy4624.pixnet.net/blog/category/list/1017317

雖然那時候常常運動,但是沒有瘦多少,不過後來想開了,運動的目的也不是為了瘦身,純粹是為自己喜歡這個感覺,無論是腦內啡的分泌讓我喜歡、或是自己喜歡自己有強壯的核心或是腿部肌肉,我就是喜歡在太陽下流一堆汗把自己搞得很累,然後休息一陣子之後再重覆這樣子的事情。

後來回到台北之後,雖然家住在河濱公園旁邊,但是自己生活的作息實在很難找出時間運動,漸漸地,這個習慣就消失了;後來的幾年,也曾經想:是不是應該運動一下呢?也因為腳踝的疼痛 (註:因2014年去歐洲的時候扭傷了腳踝後來一直沒有好,看了無數中醫西醫眾說紛芸,西醫說我腳踝多長了一塊骨頭所以疼痛、物理治療師說我低足弓讓我的韌帶持續磨損所以疼痛、中醫覺得我的骨盆是歪的所以姿勢不良所以疼痛) 我一直都沒有決心好好的運動。

也試過騎腳車上下班,但是一旦遇到了下雨就會被中斷、或是上班快要遲到就不想要騎車了。

也試過跑短距離過,但是跑完的第二天就腳踝痛,所以就放棄了。這幾年,就只有過年回竹崎的時候,有試著跑腳踏車步道而已。

2018年的5月5日,星期六,我早上起床,覺得天氣太好了,我不想要睡覺。內心有一個聲音告訴我:天氣這麼好!出去跑跑吧!

換上了我平常的走路鞋 (我的跑鞋被我放在車上),拿著手機當GPS (那時候的手機天線還是壞的),就開始了跑步。只是想:是不是能夠過養成這個習慣呢?之前聽一個TED的演講說:30天持續做某一件事情,就會養成這個習慣。我想要給自己一個目標:連續30天跑30分鐘

為了跑步,我得早起,換言之,我得早睡。我得放棄晚上看電影的時間、我也得放棄自己花很多時間處理魚缸的時間。一開始當然是不習慣的,但是就是為了逼自己養成這個習慣,我得早起,就算太晚起床,跑不到三公里,也得出去跑20分鐘也好。一開始的第一週努力維持,第二週就開始放縱了,後來選擇自己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漸漸地,我已經將跑步變成了一種不是很特別的事情,就如同早上起來要上廁所、吃早餐一樣,我只是選擇要不要跑步而已。

抱著這樣子的心態,自己就又開始跑步了。有的時候腳踝還是痛,但是不似之前跑步後這麼不可忍耐,覺得自己的腳踝好像漸漸適應了這種運動。我跑步的速度也很慢,幾年前跑步的時候大概是8min/KM,現在是10min/KM,我內心是覺得反正我有花時間在跑步就好了,跑快跑慢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花時間在上面。

週末有的時候有跑有的時候沒跑,反正慢慢跑跟快快跑的速度也差不多,所以我也沒有特別放慢跑。

到今天剛好30天,我總共跑了55.5公里,這種跑量對之前的我來說實在是小case,但是相較於沒有跑步的我,實在是有種欣喜的感覺。

雖然我的連續30天每天30分鐘的目標沒有達成,但是我很高興我自己養成了這個習慣。希望之後可以繼續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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