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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看到壞人就殺之而後快的世界,殘忍殺死小燈泡的王姓主嫌,似乎也應該被用相同的方式去「處理」掉。

因此,當初審的結果是無期徒刑,一陣譁然,我的臉書上,朋友都覺得司法改革無救,轉型正義(跟這個有關係嗎?)一點都不正義。

我想要寫下我的觀點:

1. 被害者的角度

被害者已經死了,沒有知覺 (或是有知覺我們不知道,就先不探討),真正傷心的是活著的親人。印象中小燈泡的媽媽很理性冷靜而且一眼看出癥結點:這個社會病了,才會產生這樣子的人,而且沒有沒有病識感,所以才會沒人知道,一直到生病的人傷害了別人,才會發生這樣子的事情。由從教育社會面著手。

小燈泡的死應該是喚醒社會未來不要再有這樣子的事情發生的一個契機。遭遇到這樣子重大創傷的人,還能夠看出所有的問題癥結點,實在是了不起。

這是小燈泡媽媽的聲明稿: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5838

被害者若只是想要用仇恨去燃燒對方,然後待對方燃燒怠盡了,自己也被仇恨燒得遍體麟傷。有人會覺得這才是正義!也有人選擇寬恕對方,從中學習原來這個世界上有這樣子的壞人在,要如何避免這樣子的壞人在社會體制之中產生,以避免未來還有類似的事情發生。若是如此,這樣子被害者家屬是不是更有影響力,更能追求內心的平靜呢?

 

2. 生命

對於生命的誕生,是令人欣喜的。生命的逝去,總是不捨的。就算家屬再怎麼傷心,也無法說可以拿著一把刀砍斷王姓主嫌的脖子,他們沒有權利。

王姓主嫌傷害了別人讓別人失去生命,不代表我們也有要求別人交出性命的權利。我們期望透過司法去懲罰(殺死)這樣子的人。懲罰的目的是:a、符合大家預期的爽 b、殺雞儆猴

a 符合兩個人的期望就已經時很難了,如何符合所有人的期望?另外一個角度來看,符合大多數人的期望是正確的嗎?

b.懲罰對於精神疾患是否有殺雞儆猴的效果?殺人犯真的都怕死嗎?

3. 社會的病態感

不可否認的,若是我同學怪怪的,我會密切注意他看他會是變成殺人犯嗎?

我曾經以好奇心出發去接觸會自殺的女生,想要了解他們內心的想法。他們也是很坦言的說他們就是有憂鬱症,儘管如此,他們還是會情緒低落。他們是有病態感,但是還是會生病。

這個社會,不知道從小到大,從家庭到學校到社會,每一個環節是不是都會有一個機制,一旦發現了心理疾病的人,會有更多的資源來幫忙他?

總不能等到精神病患殺了人之後才發現:啊!原來這裡有精神異常的人,然後才開始想要把精神異常的人殺掉吧?

這個邏輯真是太不正常了

結論:

因為我的宗教觀給我的關係,就覺得死刑不是正確的作法。為了維護社會的和諧,就要把有問題的人殺掉,其實跟納粹所做的事情一樣。

找出原因,找出這個過程為什麼沒有注意到他有危險,希望每一個家庭功能都能夠正常,每一個家庭都能夠好好的教導自己的小孩,希望就不會有這樣子的人出現而無人關心無人知。

這才是我想要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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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色胖海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