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妹在臉書上轉了一篇文章:

https://media.goodjob.life/2018/05/08/fourworkingmoms/

同時之前我也在PTT看到相關但是立場不同的文章:

https://www.ptt.cc/bbs/toberich/M.1521024515.A.D6C.html

對於企業來說,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賺錢,一部份是能夠養活這個公司,也是為了養活員工;再來才會談到社會責任。每一個公司的經營沒有這麼容易,但國家很習慣把勞工的問題丟給企業主,然後說共體時艱。

另外看到一篇文章在說在德國生小孩,國家為您做了什麼事情: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525902753.A.E22.html

總結:

1、小孩津貼  每個月7000元台幣

2、父母津貼:鼓勵在家帶小孩,最多領台幣16萬

3、全職媽媽也有勞保退休金(政府補貼)

4、退稅優惠:帶小孩比沒帶小孩的退稅額度高

5、小學到大學免學費,公幼私幼都一定有得念,念私幼還有補助

6、一年六週有薪病假,可以帶小孩去看病的假

當然不同的國情有不同的稅額制度,也有不同的補助。但是相較於國家為了保障勞工的權益(我覺得是正面的事情),而將這個問題丟還給企業主(禁止任意解聘,但是不給予解決方案),只會增加企業主不願意雇用看似可能會生小孩的婦女(40歲結婚未生子的婦女),當然我覺得大公司可能沒差,因為每一個員工都有可替代性,在小公司每一個員工都是很重要,重要到無法取代。

我也希望自己有一天是能夠很自豪的說:我養活了許多人的家庭。但是目前我還沒有,還在垂死掙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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