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CJ那邊聽到許多有關於聖經的觀念,今天她跟我提到舊約的某一個章節有提到:有才得的婦人。她說,從前猶太人也是重男輕女,書這種東西只有給男性讀,而在舊約會提到有才得的婦人就是很擺明了教男生怎麼挑一個有才得的婦人。





她有特別說:舊約寫出這樣子的條件,並不是要男生「要求」女生變成有才得的婦人,而是教男生「挑選」有才得的婦人。經過CJ的解釋,我才了解「要求」與「挑選」有什麼不同。

爭吵、意見不合等等,都是因為我們常常「要求」對方改變,改變成符合自己的形象,我們都是自己在內心畫一個很圓滿的藍圖,然後希望身邊的人塞進我們自己構想的藍圖之中,只是這個藍圖充滿了太多自己的意見,然後當自己的意見無法被別人接受的時候,就會有衝突。

事實上,我們所能做的,就是「挑選」自己的選擇,我們沒有辦法改變自己的工作環境、工作的薪水、上司機不機車、同事有沒有正妹,但是我們可以選擇自己的工作,當一旦選擇了之後,就要全盤接受,不然就不要選擇這個。這也是很多人對於人生、婚姻等等之所以不滿意的地方。

就算是源自於不同的文化,所說出來的道理,也是有相同的效果。在佛家所說的,我們要尋求內在的圓滿,而不是尋求外在的圓滿。人生之所以痛苦是因為我們對於外在的環境有許多不滿,與期望不符,想要的得不到,所以會痛苦,我們能做的是改變自己的內心,讓自己轉念,當自己內心全然地接受了自己、外在,也沒有什麼煩惱了。

其實,我們在人生之中,「選擇」是最難的一件事情,我每次遇到人生路口的選擇,都會很猶豫,然後眼睛一閉,隨便選一條路就往前走了,到目前為止我都覺得還蠻幸運的,都沒有走到歹路。若如本篇文章我想要表達的所言,既然這是我的人生我的選擇,我就應該全然接受。抱怨無濟於事,希望別人改變更是困難。

認識CJ讓我多了解一點不同宗教的看法,不過我發現其實所說的事情都是一樣的。真是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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