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突然想要寫一段自己的心路歷程。

男生女生之間倒底會不會有好朋友?我不知道,但是男生女生之間可能當朋友我知道。只是這個道理要過了很多年,進入了社會、跟現在的老婆建立起穩定的關係之後才懂。

在17歲到27歲之間,自己就像一頭發情的野獸一直想要找新的獵物般打量著身邊的女生。

想著:她漂不漂亮、她對我是不是有意思、我應該怎麼做才能讓吸引她的注意、我應該要怎麼做才會很自然地增加相處的機會、該怎麼做才能夠變得很熟blablabla

所以如此工於心計的情況之下,會想著:自己的一舉一動要符合那個女生的期待、自己的言行是否合乎對方的喜好,這樣子才能夠獲得女生的青睞。

年輕的我小劇場很多,當女生不符合我期待的反應時,可能會內心不爽在心裡,卻又無法跟別人說自己其實是希望吸引女生注意所以才會裝作男子氣慨。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異類?但是現在的我回想起那個時候的我會覺得頗好笑 (in a bad way)

不過也是這麼多的小劇場,我失去了那段可以單純跟女生當朋友的階段,想想也覺得自己的視野太窄,只把女生分為「想追」跟「不想追」兩種,少了好好享受跟朋友打鬧玩樂的過程。


因為這次中秋連假權毅學長夫婦來竹崎造訪,我的不計形象似乎贏得了小孩們的讚賞,但是我回頭想起來才發現自己是不是不太莊重像一個大人呢?

然後連想到自己什麼時候這麼重視形象?

再連想到自己為何要重視形象?

才連想到自己過往那段自以為重視形象,然後其實我喜歡的女生擇偶條件根本不是看重男生形象的那一段時間觀念的偏差

↓ 圖取自於DP逃兵追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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