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是這次旅行的重點城市,最主要的原因是瓊慧她一心想要去Disneyland。我之前念書的時候就有看過某些文章,介紹這一個大企業,大抵上來說,就是:把歡樂帶給進入樂園的遊客們。而這個企業做得很成功,我對於能夠把一個企業精神貫徹到底的樂園很有興趣,所以也想要去看看,所以這次蠻多時間都待在LA。
LA是一個很大的城市,相關的介紹請看我在前言之後提到的網頁;待我到了LA,開始租車,開車的時候,才發現LA真的很大。那時候一心想要拜訪我在美國一起同步上課的廣論班,所以我就從我住的地方,開車到Walnut,這一開就是五十分鐘,大概六十公里,台北到竹北的距離了。而Walnut City只是在LA的中間偏東的一個城市而已。
LA的華人很多,這是另外一個令我驚奇的地方。我在Wisconsin,大多的華人是學生,真正在那邊定居的華人很少很少,每年過年的晚會,約一約包下一個餐廳,大概七八十個人來。可是我到Walnut一帶的城市,看到到處都是寫著中文字的Mall,賣的東西都是台灣的產品,來逛街的都是黑頭髮華皮膚的女生,而聽到別人說的是中文,到處都有很親切的感覺。廣論班的鄭師兄為我介紹在LA的華人大多聚集在Walnut一帶,大概有六個城市,每一個城市大概有六萬個居民,而平均有百分之四十的人都是華人,算一算大概有十多萬個華人。這個數量很驚人。因為當我身在那幾個城市的時候,我會有自己回到台灣的錯覺。
同樣的,當我去逛UCLA的時候,到處都是看到華人然後說著中文,聽口音還蠻多都是台灣人來的,這也是在UW Madison這個環境很難看得到的。我揣測這是因為大多數的台灣留學團都把學生送到UCLA來,所以我們才會一直遇到台灣人。另外,當我們去Orange County逛一個很有名的Crystal Cathedral水晶教堂的時候,也有遇到一團台灣人,看起來也是遊學團帶著學生出來參觀。總之,在LA聽到會說中文的,一點也不奇怪。
Santa Monica
雖然在LA待了很多天,但是我並沒有把LA逛透透,最主要的原因是LA太大了。我只去了我喜歡的Santa Monica跟Hollywood。
國中的時候喜歡Savage Garden,他們的第一張專輯就有一首我喜歡的歌:Santa Monica,我猜應該就是指這個地方了吧!Santa Monica是海邊的一個城市,整片海岸都是沙灘,最主要的行人徒步區是3rd St.,在海邊有一個Pier,上面跟Chicago的Navy Pier有一點點像,上面也有遊樂場,給小朋友消費,整個Pier到底都是街頭藝人,沙灘上都是玩水的人,海上都是沖浪的人;沿著海岸往南就會到Venice Beach,也是另外一個逛街消費,街頭藝人一堆,消磨時光的好地方。
街邊的商店都蠻符合觀光客的需求:化妝品、內衣等等,應該說,蠻符合女性的需求XD
從Santa Monica可以租bike騎到Venice Beach,一個小時十元,超過三個小時就以30元計算,騎車到Venice Beach大概花二十分鐘;男生打赤膊、女生穿比基尼騎腳踏車,在那樣子的海邊大概一點也不會奇怪;我內心也渴望自己能夠曬出健康的古銅色,所以我那天下午也光著上半身騎腳踏車。
Venice Beach的商店,跟徒步區的不太一樣,賣的是紀念品,有衣服、帽子、手飾等等,對我來說,我最常買的紀念品是明信片,明信片是最便宜而且最能勾起我對於一個地方記憶的東西。Venice Beach的街上,擁擠的人潮讓我想起台北的西門町,我不是愛逛街的人,不過這樣子走著走著,時間也過得很快。
在這個海邊,你會覺得自己真的是在渡假。
(之前有玩過 Vice City,這裡的街景跟 Vice City 裡面的街景很像,我強烈懷疑當初設計遊戲的人就是參考這裡的街景當作遊戲的藍圖。
Hollywood
好萊嵨應該是大家耳熟能詳的電影代名詞,我不知道為什麼這裡會變成電影的發源地的感覺,但是這裡好像變成了,你若來到LA卻沒有來到Hollywood,好像自己沒有來過一樣。Hollywood最有名的是兩條街,一條是星光大道(hollywood Ave),另外一條是日落大道(Sunset Ave.),星光大道就是路上會有很多星星,然後星星上有寫著有名的明星的名字的那條路。日落大道只是近幾年來商業區逐漸的擴大而讓很多店家漸漸轉移到日落大道上。
星光大道上最有名的是中國戲院,戲院前面有很多水泥塊,水泥塊上面有許多名人的手掌印以及簽名,聽起來很熟悉吧!我好像也是不知道何時有在電視新聞上有看過類似的新聞才對於這種事情有一點印象。星光大道上除了中國戲院之外還有其他戲院,但是裡面是不是真的有在播放電影或是有上演戲劇,我就不知道了。伴隨著戲院旁邊,就有很多賣紀念品的店,以及shopping Mall。
屹立在山頭上的HOLLYWOOD這個牌子,我們也是在Mall裡面遙遙觀望著那個牌子。
根據那一個網站,我們找到一家波斯冰淇淋,他們所賣的冰淇淋會有某一種特殊的香料,對於我們吃不習慣的人來說,會覺得很怪,我覺得很特別。後來還是點了cheesecake的味道,是這小黃覺得最好吃的一種冰淇淋。價格上並沒有特別的貴,但是靠著那個網站我們可以找到類似的小店覺得很有趣。
我對於Hollywood的印象不深,最主要還是這裡充滿了觀光客的氣息,去過就不會想要再去一次。Santa Monica有海有沙灘,去那邊會有放假的感覺在Hollywood有點像是跟著觀光客去擠來擠去一樣。
Getty Center
會想要把Getty Center提出來說,因為我覺得這是一個很特別的地方。
租到車的第二天,我們並不知道要去那裡,所以就隨便設定了一個在那個網站上看到的地點,就跑到了那個地方。到了那個地方,我們並不知道Getty Center是看什麼的,只知道只要付八元的停車費,我們就可以進去逛一整天。
這個Center,裡面其實是美術館,看起來應該不是公立的美術館,不過裡面擺放的畫有許多知名的畫家,像是莫內。(只要是我聽過的,就代表是大家),除此之外這個地方是蓋在一個山頭上,從停車場要上到美術館,要搭纜車,根據旅遊書的說法,搭乘纜車上山就像是乘雲駕霧地上到了一個遠離凡塵的地方,這種設計其實不錯,不過換句話說,這個Center擁有了整座山,才能夠往地下挖了七層的停車場,在山上蓋了這麼漂亮的建築。
山上有很多棟,我在那邊待了四個小時,但是還沒有完全逛完,因為我不太愛逛美術館或是博物館之類的東西,所以我也沒有很仔細逛,大部份的時間都是在外面的建築物拍照以及拍花花草草。
美術館裡面的導覽的設計其實是很棒的,在一樓就有電腦在幫遊客介紹這一館最有名的畫是什麼,然後擺在幾樓,並且解說這畫上有什麼隱藏的答名,或是畫面這樣子的安排有什麼特別的用意。當然,大部份的解說是英文的,我只看了兩幅畫的解說就沒有什麼耐心繼續看著英文。
在一旁有一個中央花園,旁邊有一大塊草地,我在那個草地上睡了一個小時。
Getty Center其實是一個很棒的地方,只是像我這麼沒有美術氣息的人去,只會覺得這是一個很漂亮的山上建築。我對這邊的建築比我對裡面的畫印象深刻。
- Aug 18 Sat 2007 14:50
【summer】 Los Ange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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