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奧斯卡最佳影片,我本來沒有很想要看這部片的,在院線片上映的時候就覺得好老的題材,黑奴(或者是說 每一個人) 想要自由不就是如此嗎?所以對於這部片興緻缺缺。
因為MOD有,我就隨意的看了開頭幾分鐘,就在開頭的幾分鐘之內,劇情大轉折,就吸引到我的目光了。雖然是一個很老的題材,但是因為是真實故事改編,而變得如此活生生 (甚至說是血淋淋),看完之後,我還去查了一下黑奴歷史,一直到南北戰爭結束 (1862年),美國憲法才廢除了奴隸制度,從殖民地時期因為廉價人力的需求,而開始運送奴隸到這塊土地,大約有200年的歷史,這200年之間,大家對於奴隸之所以為奴隸而感到習以為常,而廢除奴隸制度至今也大概只過了150年,我卻對於這個制度感到十分的不可思議。
要把一個活生生的人當作家畜,擁有鞭打、宰殺,無聊的時候叫人娛樂自己,甚至包括性欲,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世界?什麼樣的價值觀?電影之中帶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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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man 是一位住在紐約州的自由黑人,是一位小提琴演奏者,有一天,兩位白人邀他去DC協助表演
就在酒醉之下,兩位白人將Soloman賣給了奴隸販子,一開始Soloman堅決說自己是自由的人,換來了奴隸販子一頓毒打。這頓毒打實在是太寫實了,看得我都不忍心。打到木板都斷了,皮鞭也斷了,衣服都破了,只好換上了奴隸的衣服。Soloman知道自己再解釋也沒有用,也怕再被打了,所以就忍著心中的不滿而聽從奴隸販子
被抓來的同行幾位都是黑人,有原本就是奴隸的黑人,也有身為白人主人情婦生了小孩,主人死後被主人的女兒連同小孩一起賣掉的媽媽跟小孩。幾個人被運到了南方去。(書中說是Louisana)
在奴隸販子的眼中,他就只是Platt,他不是有自己名字的Soloman
這部片被列為限制級或許是因為有露點的鏡頭,以及鞭打的內容,但是我個人覺得12歲以上的人都可以看,畢竟這是一部劇情片而不是暴力色情片。
奴隸販賣的會場就像展示會場,男男女女光溜溜給來客看,那一個人的身材好,那一個人的特殊才藝。William Ford (我很意外福爾摩斯有演這部電影) 將Platt買下來,也買下了同行的媽媽,媽媽哀求著要把女兒一起帶走。Ford 有試著跟販子討價還價,但是混血的小女孩對販子來說是值錢的 (可以賣為雛妓),Ford 本身並不是有錢人,只能放棄小女兒。
Platt 與被迫與女兒的媽媽一起到了Ford家,Ford相較於其他的主人來說,算是對黑人較好的,電影之中有試著描述他對於那位媽媽同情,也欣賞Platt的才幹,但是他拒絕幫Pratt找回他自己的家。他會給Platt小提琴讓他拉,我個人認為小提琴有提醒Platt他還是一個「人」的意象在,這個小提琴一直隨著日後Pastey 被後來的主人鞭打後而親手弄毀,意味著他也放棄他的自由的想法了。
因為過度表現出自己的聰明,(Platt以為Ford會因此而讓他自由)而招到監工的嫉妒,監工一直找機會刁難Pratt,到後來Pratt忍不住而反抗,而監工找了一堆人要把他吊死的時候,被另外一名監工阻止,表示Platt是Ford的財產,在法律上沒有人有權可以傷害Ford的財產,雖然躲過了被吊死的危機,但是Platt也沒有被放下來,從白天一直吊掉了下午,要一直墊著腳才能夠呼吸,一放鬆就會勒住脖子,這段時間,旁邊的黑奴來來去去,但是沒有人去幫忙放他下來,如同他當初默默地看著那位媽媽被Ford送走一樣。
Ford的家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大家會一起坐下來聽聖經,說明了大家都是基督徒,
就連黑奴們的去世,也都用基督徒的記悼方式,黑奴們遇到了生活之中的挫折也是用「上帝日後會審判」的方式去告知,而那時代背景之下卻是對於白人壓迫黑人這件事情習以為常,上帝面前並非人人平等卻是告知上帝愛世人,十分吊詭。
Ford因為害怕監工的報復,所以將Pratt賣去給另外一個更兇殘的主人Epps。(看了很久才發現是年輕萬磁王演的)
Epps是棉花農,每一個人每天都需要產出200磅的棉花,達不到業績就是用鞭子打。
有一位女黑奴 Pastey白天的棉花產量可以高達500磅,是黑奴之冠,而Epps對她的寵愛可不是只有白天,還有晚上的寵愛。也因為這特別的寵愛讓Epps的老婆對Pastey十分不友善,常常藉故歐打Pastey,刻意地針對她,不給予洗澡,也導致了影片最後Epps的對她的鞭打。
Epps常常十分變態地半夜叫黑奴們起床舉辦派對,讓大家跳舞,白天鞭打黑奴,晚上還要黑奴很開心的樣子。
當棉花繳有蟲害的時候,Epps就覺得是邪惡的黑奴引起上帝給他懲罰 (自圓其說成這個地步讓人十分無言),因而將黑奴們送去別人打工,在那個場合Pratt有機會賺進了當黑奴的財產,而奴隸是無法擁有財產的,所以他的財產是偷偷藏起來。
日後又回到了Epps那邊,遇到了看似同情黑奴的白人,Pratt下定決心將自己的秘密跟他說並且希望那位白人能代為送信到北方的朋友那邊去。(由此可知Pratt已經不說自己是高知識份子很久了) 白人答應他幫忙送信,收下了Pratt的錢。
Pratt很高興地將過去幾年收集來的紙,以及吃水果的果汁煮乾成墨水,很艱難地寫了一封家書給
沒想到看似好人的白人跟主人Epps告狀,就在以為東窗事發的時候,Pratt用一番言語讓主人相信並沒有這回事,這時才發現主人拿著一把刀準備殺掉Pratt
看著Pratt把辛苦寫好的信給燒掉,看著火光漸漸消滅,也象徵著他重返自由的心已死。
這時候發生了主人Epps懷疑他最喜歡的黑奴Pastey在外面有男人,所以要鞭打她,他叫Pratt下手;不同於之前的反抗,他順從地拿著鞭子,但是只是隨意應付著打,主人生氣了,拿起鞭子對Pastey一陣猛抽,Pastey的背皮開肉綻,她哭喊著,我想她是沒有責怪Pratt,但是Pratt內心十分憤怒,想到之前Pastey要求他將她殺死,他卻沒有照做,而感到後悔,他明明知道她是過得如此艱辛,但是他卻沒有完成她的期望而讓她繼續接受這樣子的苦難。
Pratt將他象徵為自由之人的小提琴親手摧毀了,意味著他已經完全放棄了
故事的轉機是Bratt Pitt演的一位加拿大工人,來主人Epps家幫忙蓋涼亭,加拿大工人對於主人嚴苛對待黑奴不以為然,從宗教的角度或是從人道的角度來看,他都覺得黑奴制度是錯誤的。主人Epps也闡述了他的論點,他花錢買來的是他的財產,他有權力去隨意支配他的財產。現在的主流價值雖然已經不將人視為財產可以隨便支配,但是過去幾千年來,不把人當人看似乎是合理的事情?無論是在印度的種姓制度、或是黑奴文化、或是目前的許多種族歧視都是如此。
加拿大人與Pratt的聊天發現他不是一般的黑人,他是受過教育的黑人,Pratt雖然知道加拿大人是同情黑奴,但是他也不敢隨意將他的故事說出,但是對於這個時候的Pratt有什麼可失去的呢?他描述,it would be an unspeakable joy for me to see my children agaian. (可能不是一模一樣的字,但是意如此) 身為父親之後,對於這種被迫離開家人的揪心倒是十分理解。
加拿大人聽完他的描述,他說他很怕。實際上我不確定他怕的是什麼?或許在那個時空背景之下,為黑奴做事,是會惹來殺身之禍吧?
但是就是這一個機緣,Platt以前的朋友收到了加拿大人的信,找到了警察,再找到了主人Epps,經過了一番口語的考證之後,證明了他是Soloman。就這樣子,他離開了Epps的家,離開前與Pastey的擁抱讓我十分感傷,如同當初在奴隸船上,他的同伴被主人接走一樣,能夠離開就已經令人雀躍,已經無暇再顧及旁人,深怕這個自由來得太快也失去太快了。
再次與妻子、小孩見面,小孩已經長大成人,女兒也生了一個小孩,小孩是取與父親相同的名字。他見面的第一句話竟然是請大家原諒他,他經過了12年的奴隸生活,無法很體面地見他們。我想,家人無法想像他經歷過什麼樣的生活,同時也不在意他倒底如何不體面吧?能夠再次找到父親是如此地讓人動容啊!
回味很久的一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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