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八月遇到莎莎的大學好朋友,同時也是我認識超過二十年的朋友,約好了十月的這一週要到嘉義竹崎莎莎的老家渡假。10/18週五下班回家收拾行李,十點準備出門。
從內湖交流道南下,一路接到五楊快速道路,就在快要到楊梅時,原本時速100的順暢路線,突然前方紅燈大作,大家紛紛剎車,有部份車子還亮起了雙黃燈,我遠遠看到,開始解除ACC,然後順順地剎車,自己並非急剎,同時我還望了一下後視鏡,發現還有很大一段距離,內心正想應該剎得住不會撞到我吧?正在伸手前往要按雙黃燈時,我的車就被撞了。
↓ 我後方的行車記錄器,被撞到的瞬間可能因為觸發安全氣囊的電流,所以就中斷了一下
然後還是記錄到了車上的一片大呼小叫
被撞到的瞬間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但是身體根本來不及反應,而在這來不及反應的當下,車子的各項安全系統就作動了:右側氣簾及左側氣簾炸開,副駕駛座及右後駕駛座的氣囊也炸開,順時車子內煙霧瀰漫,伴隨著小孩的哭叫聲,我們內心慌亂成一團?
這個時候應該怎麼做?應該要幹嘛?我視線所及只知道前方有些車停下來了,究竟是那一台車撞我們,我都搞不太清楚
在試著冷靜確認家人都沒事,我就只能想到應該要報警了,究竟要打什麼電話也不確定 ( 在國道上要打1968),先撥了119再幫我們轉接到了1968,1968的行控中心人員跟我們通話,希望我們下車拍照確認車子的狀況,再把車移到路肩上 (就行控中心的角度來看,他要確保國道不會塞住)
↓ 記錄側氣簾炸開的狀況
我們因為被撞之後還很擔心後續還有持續追撞,其實不太敢下車,另外就是我的眼鏡被氣簾炸飛了,所以我找不到我的眼鏡,實在很難行動。在腳上找到了鏡片,在我的座位上找到了左鏡腳,才勉強將鏡片掛在我的臉上 (突然想到若發生戰爭,我應該是最先死的那群人:沒有眼鏡就什麼都沒辦法了)
莎莎下車查看我們車的狀況,一下車就說:我們的車動不了啦!
右後輪軸已經被撞爛了
明知道不是我們自己的疏失,但是看到車子變成這樣子還是很心疼
事後釐清才知道停在外側的這台車就是撞我們的原兇
看行車記錄器,應該是他原本行駛在外側道,發現外側慢下來,想要透過內側超車,但是卻沒發現內側的我更慢,想要往右閃,沒閃過,直接撞到我的屁股。
事後談論起這件事情,就會想,若對方這是這樣子的開車方式,一定會發生車禍,而我們剛好就是比較衰的那個,跟他相撞而已。
教護車過來詢問我們一車的狀況,想要確認我們需不需要就醫,只有莎莎跟小發有一點擦挫傷,而亮亮呢?亮亮在被撞到的時候哭了一下,然後又繼續睡了。救護人員很緊張在拍打他要他起床,雖然我們再三跟救護人員說亮亮只是又睡著了,他還是很不放心地再三跟我們確認他是否真的沒事。
我也不知道我可不可以開引擎,因為停在沒有冷氣的車內很悶熱,所以我們還是先下車,等著吊車將我們的車移動。由於亮亮那側的門已經無法開啟。
隔天我拍了更詳細的照片,因為鈑金已經變形到扳住了車門,所以無法開啟。
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將亮亮從安全座椅之中抱起 (27公斤真不是蓋的),再從左側的後座將他抱出來,中間還一直弄掉了我只有一隻鏡腳的眼鏡。副駕駛座的氣囊因為爆開的關係,所以椅背已經無法動了,所以可以移的空間實在很小,而且安全帶也只能放鬆無法再回收了
亮亮接觸到外頭的新鮮空氣就醒了,反覆跟小孩確認他們沒有受傷,若有任何不適要跟我們說,撞擊傷有的時候不是那麼明顯,有時會事後才會感受得到。
高速公路的道路救援,上車就要1500,全拖吊 (因為後輪無法走) 再加900元,因為後輪無法固定,需要加裝吊軸 900元,等候做筆錄的時間算我們一小時150元,另外從楊梅拖回台北的距離81公里,十公里內不加價,一公里50元,加程費共3550元,光是拖吊費就7000元。(雖然拖車司機再三強調這筆費用可以跟肇事者討,我總覺得這是叫我們甘心付費的話術)
在楊梅服務區旁的高公局做筆錄,也一併酒測。肇事者因為疼痛所以先就醫,而被撞的我,還有另外一台被撞車主前來做筆錄。這三台車只有我的車有行車記錄器,而且行車記錄器的影像很明確我已經減速很長一段時間並非急剎,同時肇事車的確未注意前方路況而一路衝過來,所以對方應需負全責。(問題是對方是否是一個負責的人而已)
從凌晨十二點十分,一直做筆錄到一點半,我們才離開楊梅。小孩在等候室內躺著睡覺 (算是解鎖人生體驗?)
拖車司機可以送我們到我們指定的維修廠,我內心想我這三年車還在保固內,就回到我一直保養的北投原廠好了。所以我們一家人搭著車回到了北投廠。
在發生車禍的當下就已經詢問Skoda的接待周先生,我的車若要到北投廠維修現在可以放在北投廠嗎?我沒想到周先生竟然凌晨一點跑到北投廠等我們,而那個時候我們還在楊梅做筆錄,而等我們做完筆錄再抵達北投廠時已經凌晨兩點四十,拖車司將車放下,也花了一些時間,這段時間周先生一路陪著我們。十分感謝周先生如此不分何時何地都提供給我們後續的服務。
保養廠這邊結束後,我們就搭著計程車回家,到家時已經凌晨四點。從晚上十點離開家,過了六個小時,又回到家了,還損失了一台車。在回去路上,亮亮還很得意說,他又有東西可以跟同學分享了。
第二天下午,前往北投廠,將車上的東西收一收,順便辦理保險申請,估價單出來。主要修以下部份:
1、右後門
右後車門、防水橡皮、隔音板、門下飾條
2、後保桿
後保桿、擾流板、保桿飾條、保桿上部飾條、右後盲點監測控制單元、感測器支架
3、右尾燈
右外尾燈、反射器、
4、右後葉子板
右後葉子板、右後尾燈支架、右後尾燈固定架、右後輪檔泥板、右後輪罩護罩
5、座椅
右前座、右前氣簾、右前安全帶調節裝置、右前安全帶;左前氣簾、左前安全帶調節裝置、左前安全帶;右後座
6、右後輪
速度感知器、感測器導線、後工字梁體、右軸承座、後防傾桿、防傾桿支架、飾板類、右後車卡鉗、右後剎車支架、後剎車片組、右後輪殼、右後剎車碟盤、右後外剎油管、右後減震器
以上報價連工料共72萬8 (包含63萬的零件、3萬的烤漆、以及6萬的工費)
結論:維修的價格超過這台車剩餘的價值,所以可能不值得再花費用將它修復。
我內心也知道修復後,車體結構也歪了,到時候會有很多間隙斷差,會開得很不高興。但是被宣告需要報廢車時,內心還是很不捨的。
內心覺得很不高興,一部份是被迫換車,明明這車還可以開,而且我還花了第五、第六年的延長保固,現在被迫換車。
就算可以對方保險可以賠償我,卻造成我需要花費額外的費用去換車;同時造成了我旅行的不便、生活的不便等等。
但是內心卻又覺得其實人沒事都是好的,花錢可以解決的事情比受傷好。有一點冤枉的感覺。
心情的矛盾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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