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我自己太過於完美主義,我可以把事情想得很簡單很順利,而她看到的世界跟我看到的世界不同,這或許就是彼此價值觀的不同了。我需要承認,她跟我,其實有著不同的想法,好像也沒有必要為了她而改變我自己,我還是想要當原本的那個我。

或許這樣子的討論之後,我們連好朋友都不是了吧?

(寫網誌的當下,我還在想我為什麼寫這些話?對象是誰?可能是莉安吧?)


倫敦這個城市已經引不起我的興趣了,待在這個城市好幾天了,走過各個景點,留下許多記憶,還是會想要去別的城市看看。

今天天氣:晴

今天心情:悲

這個城市給我的感覺很像台北,當我走在這個城市的任何一個角落我並不會覺得我是個特別的人,大家都坐地鐵,表情呆滯木納,連思考的表情也沒有,所有的事情都不關己,像我這樣子的遊客也很融入這樣子的情緒之中,我也不關心他們的事情,住在這裡幾天,也不知道算不算喜歡倫敦,我很熟悉城市般的莫不關心,但是我卻無法在這找到家的感覺。

早上太晚起床,所以沒有吃到Hostel的早餐,買了一個很簡單的£2三明治

買了Day travel card£4.1,早知道Peak time是只有早上的話,我就在早上買zone4的travel card。

倫敦地鐵會因距離的遠近而分zone1~zone4,若是在同一個zone之間移動的day pass,跟跨zone的day pass會有不同的價格,只是我真的忘記peak time跟non peak time的day pass是否價格會不同?Travel card是指地鐵、火車跟輕軌都可以坐的通行票,現在上網看發現倫敦的票還有分感應支付 (contactless)或是Oyster Card (類似台灣的悠遊卡需儲值金錢於其中),不同的方式也會有不同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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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逛博物館,英國的博物館比天文管好多了…還有現場可以操作的東西。

再跑回China Town,買了一些水果

早上已經買了去Brighton的火車票,當天來回。大概是對倫敦厭倦了,想要去看看大家都說很棒的Brighton。

香港來的室友- Steve,Joseph

晚上去兌換現金,然後提著肉鬆 去找忠宏。

現金寫網誌時,仍不記得他是誰,而且看著照片也沒有印象,我甚至有點訝異我有什麼場合可以到別人的家中拜訪做客?!看著當時的日記似乎很理所當然地去拜訪他,可能是當時的我覺得理所當然而沒有記錄在日記之中,時間一久我也不記得這個人是誰?而我又是什麼契機要去他家拜訪?既然我說「提著肉鬆」似乎是我是有預備好禮物所以要去他家拜訪,思考了很久,很有可能是當時在Cardiff的表姐托我拿東西給她的朋友,而事實是否為如此?我想我得跟失聯很久的表姐確認一下了。

忠宏家住得頗偏遠 (這也是我早上心想應該一口氣買zone1~zone4的day padd緣故,因為從我住的地方到他住的地方需要跨許多區),交通時間也很久,因為遠離了市區,所以相對安靜,他有一位女兒叫Erin,怕生的小女孩。我跟他也沒有多聊什麼,一起去Turkish Restaurant用餐,然後被忠宏請客…

以上所描述的日記內容完全不記得,只剩照片可追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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